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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反馈 编号:4218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2-29 13:19:40
初中分流有点建议
实行初四学生分流,是我市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改革尝试,在保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提高高中段普及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初四学生分流工作,烟教〔2005〕71号《烟 台 市 教 育 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初四学生分流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初四分流工作应遵循自愿原则。学生家长、学生本人必须自愿且意见一致并提出申请。严禁学校违背学生和学生家长意愿的强制分流或变相强制分流。可我们海阳市教体局把分流任务按照各学校学籍数分配给各学校,对各学校进行考核,而学校又把分流任务分配给初三,初四的任课老师,对完不成任务的教师进行考核分数处罚,搞的教师每天对学生进行宣传,那还有心事进行教学,尤其对初三的学生就进行分流,希望市教育的领导能在百忙中过问一下。非常感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3-05 08:39:54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5:5)。我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几年来一直实行初四分流政策,分配给各学校的名额,是根据我市各初中实际情况而定的(即使全部完成,职普比例也达不到4:6),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实行量化考核是工作的需要,教体局从来没有强迫学生分流,也没有强迫学校把任务分配给教师,更不允许初三就对学生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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