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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4254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3-09 15:27:08
2011年底多缴的车船税可以退吗?
根据国务院车船税施行新的税额标准,对已在2011年续投2012年“交强险”并按原税额标准缴纳2012年度车船税的纳税人,能否按照新税额标准计算,多缴的税款给予退税?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3-12 10:51:11

您好:
  对于保险公司在收交强险时按照旧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代扣代缴的车船税,对于多缴部分的税款,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交2010年和2011年两年的保单及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一式三份),由保险公司的财务带以上资料到地税局国际税收管理分局提交退税申请,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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