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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4336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4-06 16:12:35
前期未给发放的独生子女费何时发放
相关部门领导,我是2004年于莱山一单位办理失业。户口在芝罘区的一名已育市民。独生子女费当初贵部门答复象我们这种情况。失业与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暂时没明确由哪里给发放独生子女费。间隔3年后我再次咨询贵部门,答复或去居委会领取。但是居委会说前期没发放的已经无法补发了?我很纳闷。由于政策管理的问题延发的补贴应该由我们承担损失么?为什么当初不把我们这种情况的人指定领取地点,现在过期也不给补了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4-16 09:23:21

您好,具体情况,请咨询芝罘区人口计生局,电话:623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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