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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4357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4-14 09:26:29
塔山西路30号整栋楼水表误差大
塔山西路30号整栋楼,一直用塔山集团第二次供水,水表误差大,居民收费难,均摊水费多,最近附近有改的,可否一起并到自来水的系统中。是否需要私下找领导才能解决。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4-16 07:48:30

您好
由于您楼属塔山集团用户,如果需要并到市政供水管网,应取得塔山集团同意,以免形成水费等纠纷。在你们双方结清水费后,可以单元为单位,由楼长或代表到市自来水公司填写委托申请,相关事宜,工作人员会为您讲解。联系电话:212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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