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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4362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4-16 10:08:11
请问三中分校的在编教师将何去何从?
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物价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 范工作,并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妥善搞好教师分流安置。 此次清理规范的对象,包括按民办学校机制运 行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办普通高中举办或参与举办的不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办学要求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分校;由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改制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我省要求依法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公办普通高中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分校, 应与原依托的公办学校在学校名称、产权关系等方面完全脱钩,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独立招生和颁发毕 业证书,学校的人事管理、教育教学活动应保持相对独立。 在清理规范中,要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妥善做好教师分流安置工作。规范为公办学校的,根据编 制和岗位设置数量,优先聘用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被聘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规范为民办学校的,学校要依法与教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学校、教师双方 的合法权益。规范后办学确有困难的民办学校,可由教育部门采取组织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无偿支 教的方式,给予其不超过3年的支持。
请问三中分校这类公办民助的在编教师将何去何从?再是社会风传区政府要把三中分校卖掉有这回事么?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4-28 16:05:39

您好!三中分校办学体制、性质没变,不存在“何去何从”的问题;另外,“要把三中分校卖掉”的说法也不属实。感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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