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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4391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4-25 11:12:23
斗余新东方冶金厂污染问题
我村村民已多次反应斗余新东方冶金厂空气污染和噪音的问题,得到的都是一些推脱之词,就不能去现场检测一下么,真的让我村老少集体去政府告状才能给我们解决么?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4-27 08:52:37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福山区环保局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领导牵头,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烟台新东方冶金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公司)从环评审批、日常环境监管到企业污染治理等方面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现场勘验。经查:
新东方公司于2008年12月5日,编制上报高强度螺纹钢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年12月31日经烟台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同意建设;2010年7月11日,经烟台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总投资1.8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58万元。
新东方公司项目由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及验收,日常环境监管由福山区环保局负责。在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福山区环保局按市局环评审批要求,监督企业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自新东方公司高强度螺纹钢生产项目通过市局验收后,福山区环保局将监管重点放到监督该企业保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并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上。在具体监管过程中,确曾发现该企业在项目建设初期出现过排放烟尘污染物超标情况,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经查实为污染治理设施不过关、污染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及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所致。对此,福山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限期治理,后该企业按照限期治理要求,按期完成了污染治理,实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
企业环境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对新东方公司的环境监管,福山区环保局将不断加大力度,促使企业以更高的环保标准要求自己。目前,该企业正在按照省环保厅要求进行清洁生产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福山区环保局也将以此为契机,督促该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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