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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4400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4-29 10:26:29
住房公交积补交及贷款
您好!我是08年始单位给交保险及公积金。一直交到今年1月底。因为换工作。新单位2月至4月(试用期)没有交。5月份开始给交。打算把前面的给补交。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补交吗?如果补交上了,今年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所说的交满一年是怎么界定的?是从1月开始算。还是5月开始算?还是只要我交够了一年就可以?(如08年1月至今年1月已交了四年)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5-02 09:08:42

您好:
补缴公积金是可以的,但是补缴的月份不能算入正常连续缴交的月份中,您这样的补缴的还是不可以贷款的,必须是正常连续交满一年才可以申请贷款。
您这样的情况是从5月份开始算起的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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