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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4482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徐洪勤     提问时间:2012-05-28 09:57:52
烟台黄钢员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事宜
烟台黄海钢铁有限公司从1998年就拖欠员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到今年已经14年了,直到今年5月15日由开发区劳动部门主持才给一部分员工给予发放,而当年在册的职工有一部分还不给发放,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说是2006年在册的职工才有?这是哪个的文件规定?1997年黄钢将大部分员工放假在家待业,由于生活所迫我于2002年不得不离开该企业,重新就业。可是黄钢不但不感激,还反向我收取3000元所谓的“培训费”,这样的企业是否还有人性?当时调动之时,到新的企业一次性补贴早已经发放完毕,本应该由黄钢给予发放,可那时没有钱,现在因为我是调走的员工就不给了?这是那个文件规定的?黄钢作为很早的国有企业,现在卖给私人,之前拖欠员工的所有费用是不是都应该给予解决?黄钢虽然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请劳动部门的领导给予主持公道!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6-04 10:25:07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劳动监察职责,请向开发区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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