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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4502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隋华     提问时间:2012-06-04 13:29:40
开发商交房5年却不给办房产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你们好:我是开发区金鑫家园的业主2007年与“烟台开发区鑫利经济发展公司”签约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清了全部购房款,2008年12月按合同约定也交了房子,可是交房已经四年半了也不给办理产权证,我们找过该公司多次,他们的总经理老是在推脱,我们有很多需要房产证的事情都办不了,搞的我们很无奈,“烟台开发区鑫利发展公司的老总”是一年一年的推脱,请贵局抽出你们的宝贵时间给我们协调解决此问题好吗?。烟台鑫利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宫本河电话6939366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6-12 11:00:40

您好,房产登记是一种被动行政行为,房产登记机关不能主动为房产办理登记,必须由申请人(业主或开发商)提供齐全的、符合规定的要件,经房产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方能办理产权登记。通俗地说,房产证办理必须首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开发商逾期办证,属于典型的民事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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