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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4503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6-04 15:24:27
纠正富野2分厂的错误做法
首先感谢劳动监察处!再者是你们回复说督促二分厂完善工时,工资制度。请劳动监察处针对近几年来频繁发生违法事件的重点企业:富野集团成立一个富野集团2分厂特别调查小组,加大力度,缩短日程!制定一个完善的工时以及工资制度!然后以完善工时工资制度之后的富野2分厂为样板企业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推广!感激不尽!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6-25 09:40:03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若您认为该单位的上述制度不适当,可以向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若您认为规章制度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可携带相关资料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投诉中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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