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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4517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6-08 17:14:26
哺乳期妇女工作问题
我在公司是搞维修,每天要接触大量的电子元器件,经常要用到烙铁和热风枪去焊接,怀孕之后停止了这项工作,转做文职类。现在产假结束了,部门还安排我搞维修,并告诉我不用动烙铁和风枪。这样的话我的工作根本没法开展。今天又加大了我的工作量,现在我每天的精神压力很大,由此也引发了许多家庭矛盾。我感觉精神快崩溃了。不知道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我现在承受这么大的精神压力我该怎么办?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6-15 17:39:05

您好!感谢您对妇联的信任!《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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