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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4572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6-28 12:47:35
谁来为我们消费者做主?
福山佳安花园小区四五号楼,我们已买了将近五年,在这五年中,多次去催过,开发商一直说今年就盖,但一直没盖,期间我们还多次要求调房,他们却说没房,等着吧。等啊等,一直等到2011年的上半年,得到的消息却是房子不知什么时候盖,你得先交百分之三十的预付款,不然就要求退房。各位领导,现在的房价已经高得让我们退不起了!我们调房不行吗?开发商说了:“想调房行,每平米还要加钱,加多少钱不知道,现在没有现房,等有房再说!你回去等着吧!”现在房子还是遥遥无期,请问主管单位,这样的开发商有没有信誉?什么好事都是他们的,我们是鱼是肉吗,就得任他们宰割?面对这样的开发商,我们这些消费者该怎么办?有没有人为我们做主?!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7-05 11:23:54

您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属民事行为。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交房期限一般都有明确的约定,一旦出现纠纷,应民事诉讼追究违约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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