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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4661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7-27 21:57:33
裕顺家园小区的问题
1,1月份反报应的问题2月份整改,您整改了吗,2,整个小区两个大门,您只开了一个,那一个是工作人员专用,想开就开,想关就关。3,整个小区,就花坛开两盏灯,小区的夜生活就在两盏灯下,最可笑的,某些路灯竟用矿泉水水桶作灯罩。4小区的单元门锈蚀严重,竟用木头固定。5.某些工作人员还在公用平台上搭建违章建筑,种起了小菜园。6小区内竟有教堂存在。7,车辆乱停乱放严重。8,多年前起火的地方外墙面没有分刷。9,物业费涨价没有公示,严重侵犯业主的知情权。。请物业管理公司答复为盼。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8-08 06:55:02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应按照双方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协议)执行,合同(协议)无约定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09年1月8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第八十八条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发生争议的,应当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联席会议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另:您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谢谢![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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