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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4687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8-07 05:34:42
这个经济适用房没法住了
我住在锦绣好家,明明政府的好政策,可偏偏我是个严重神经衰弱的人。小区锦宏物业包公间房都租给商户做买卖。我们的房离公建太近。每晚都在麻将机的欢笑声中难以入睡。没办法,好歹下半夜还能睡会儿。更可怕的是,昨天开始又开了一家早点,从下半夜两点就开始搬桌子,熬稀饭,那鼓风机也不知道什么设备,从两点一直响到早晨五点零六分。我已经没有了睡眠时间。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我们好容易才安的家,还能因此而退掉吗?要退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8-08 07:01:08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物业公司已通知相关业主,如您反映的业主继续对业主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八十八条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发生争议的,应当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联席会议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谢谢![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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