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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4717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8-17 22:09:58
公积金贷款限额和缴纳比例咨询
请问为什么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只能贷30万,而青岛、淄博、东营、泰安40万元,济南更有50万了?缴纳比例日照最高都12%了,烟台还是最高10%。看烟台发展不比其他地方差啊,房价也不低呢,相关的政策是不是应该符合房价水平呢?要不首付即使30%也要组合贷款呢?对个人来说成本比较高。还望切实关心民生问题,尽早调整相关政策,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8-20 14:40:38

您好:
《关于促进烟台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烟政发〔2008〕93)规定:“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到30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10年延长到20年。”
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30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20年。贷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借款时的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现在烟台市如果单位申请,其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也可以达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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