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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反馈 编号:4759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8-31 08:27:59
星河城三期公共维修基金质疑
星河城房子预售证是2010年12月的,在2010年购买后就在房管局已经备案,房子在2012年8月交钥匙,物业通知要缴纳每平米118元的钱,那么我们该交多少钱呢?新的办法不是2011年5月出台的吗,之前的不都的按照每平米16.8元收取吗?还有这个钱不是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收取吗?怎么现在就让物业代收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8-31 16:52:21

您好: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自2011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凡在2011年5月1日之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未交存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的都应该按此标准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是交存,交钥匙时收取是不合理的。具体可咨询:621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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