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4760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8-31 10:22:29
为搞好城市卫生提点小建议
为搞好城市卫生提点小建议,狗粪是大家走路最反感的,不小心就踩上了,一方面是养狗的应该加强文明养狗的意识,可是就是有一部分人不自觉,那就是给街道扫卫生的人员加点费用让他们多付一点责任,多出点力来清理狗粪了,从而保持我们街道的卫生清洁,才能不损我们卫生城的荣誉,这部分资金我觉得可以让养狗得人出一部分,也可以叫做饲养动物城市环保费吧,不知可以不可以。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9-04 09:42:24

您好,近年来城市养狗人群不断增多,给城市环境带来很大影响,烟台市政府于2006年出台了《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七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到自带的垃圾容器内。如果每个养犬市民能够自行履行自身的义务,我们的城市环境将得到很到改善。有关征收养犬环保费的问题,需要政府立法授权物价部门征收,我处会将您的意见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同时联系市区保洁单位加强保洁。感谢您对环卫工作的支持!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