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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4831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9-24 09:10:16
经济适用房计分不公平
我是莱山区院格庄街道市民,参加12年经济适用房申请。由于今年计分办法中对院格庄街道市民的落户时间统一按照区域划归时间即09年6月25日计算,导致没有入围,最终与今年适用房无缘,去年还是按户口本上的落户时间计算,为什么今年就改了,我实在是想不通,这是为什么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09-27 14:48:24

你好。经核实,莱山区院格庄街道于2009年6月划归为莱山区,之前归牟平区管辖,因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范围为芝罘区和莱山区,因此,此街道居民的来烟落户时间均以归属莱山区时间为准。BZ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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