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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4845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9-28 17:21:27
房屋超标办不出证该百姓自己受罪吗
朱家庄联谊小区的4号楼总是办不出房产证来,都多少年了。每次去村里找开发部的负责人;总是说规划局说我们的房子超高了,不给办手续!村里说保证也写了,责任不用规划区负!人家也不同意!既然事情出了,为什么不想办法解决!总是这样拖着不解决就行了吗?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啊!难道你总是让老百姓办不出房产证就好了吗?老百姓买个房子容易吗?当领导的怎么总是不为老百姓考虑一下啊!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10-09 17:23:17

您好,房产登记是一种被动行政行为,房产登记机关不能主动为房产办理登记,必须由申请人(业主或开发商)提供齐全的、符合规定的要件,经房产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方能办理产权登记。通俗地说,房产证办理必须首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若如您说描述“房子超高了”可以向建设单位反映该楼为何不按照设计进行施工,责任在于建设单位,请您向建设单位反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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