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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4936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11-04 16:58:35
芝罘区大兴街18号内3号私搭乱建
芝罘区大兴街18号内3号住户太不自觉有关管理部门!不但把自家阳台后面扩建成原有面积4至5倍的房间,还侵占楼后的公用面积摆放了一堆破烂!!希望民生小区的管理部门处理。如果住户都这样随意改、扩建那小区会是什么样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11-05 13:43:22

(ZF)您好,感谢您对规划部门的信任。根据烟政发(2012)016号文件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任分工:依法查处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未经批准对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进行外部装修、改建临街门窗,在建筑物外顶部、阳台外或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对建筑物外走廊、阳(平)台超出建筑物外墙面进行封闭,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等行为。建议您所反映的问题向城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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