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4974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11-16 15:32:10
公积金缴纳咨询
尊敬的公积金管理处领导,我是2006年至今在开发区金华幼稚园教职工,请问单位一直没给缴纳公积金,我该怎么办理?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11-29 11:13:20

您好:
  单位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发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开发区管理部电话:6931130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