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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030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12-07 18:24:28
山东嘉华纸品强制员工加班
前面的投诉回复是:海阳市劳动监察大队已责令该单位改正其违法行为。为什么还是要求员工加班?完全没有效果啊!海阳市劳动监察大队被无视了?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2-12-19 10:25:04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您反映的问题,经海阳市劳动监察大队再次调查,未发现该单位存在违法加班问题,请您提供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详细情况与电话3222856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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