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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138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3-01-10 19:38:35
烟台恒美化妆品精品行无理扣工资
我姓陈,女26岁,在2012年7月份初到恒美化妆品工作,在恒美化妆品干了3个多月,十月下旬,我要回家结婚,于是跟单位提出了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恒美的员工都没有劳动合同),当时就押了不到一个月的工资,后来,到了11月份,该发10月份工资的时候,黄店长告诉我说,我们店还没有点库存(店库存少货,员工分摊)我一等倒好,一直等到2013年2月10号,黄店长来电话告诉我说,你的工资总共发了800多元,货少了这几个月你全部扣去还得倒贴100多元,我一听很是气愤,为什么我10月份走的时候,11月份不点库存,等到这么长时间库存少了还不知道多少了,再扣我的钱,这不是明白扣工资的吗?而且我们恒美所有的员工都没有签劳动合同,我也想开了,800元对我来说算多少?主要我要为恒美的员工讨个公道,为什么劳动法明文规定的事情,好多单位还不吸取教训,一再触犯法律,我要申请劳动仲裁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1-15 09:31:36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建议您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您也可拨打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咨询中心电话12333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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