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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5166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3-01-22 18:11:10
关于独生子女费问题
我的社会保险挂档在莱阳市,户口是烟台芝罘区的,早已退休!可是独生子女费从未发过,问计生部门和妇联,都说由对方负责,都不管这事情!知道找谁询问,怎么回事?我什么时候才能领到独生子女费呢?应该是由谁负责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1-23 14:50:15

您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若还有疑问,请咨询你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或市人口计生委,电话:62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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