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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5181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3-01-31 04:24:04
这样做合法么
沃尔玛超市从2013年起每年只给员工12天病假,超过12天,给员工两个选择,要么回来上班,要么辞职。一般疾病没有医疗期。怀孕女员工没有病假,只要请假就给你算在产假里面。还说就这12天病假,还是企业的人性化管理。难道劳动法等就是这么随意践踏的么?说什么这是总公司的新规定,其实都是自己制定的土政策。我想问一下,就这种规定,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么?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2-01 10:57:17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就您反映的问题,芝罘区劳动监察大队已要求该单位按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时规范。
若该单位侵害了您的合法劳动保障权益,可向芝罘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联系电话622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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