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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182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3-01-31 10:36:56
补办购电卡收取20元,不给发票
补办购电卡收取20元的费用,不给发票,这样合理吗?这是不是垄断企业乱收费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2-01 16:48:28

您好!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补办购电卡收取费用应开具发票,否则您可提供收据等销售凭证向国税机关举报,是否为企业乱收费则不属于国税局征管范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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