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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5193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3-02-05 18:07:21
单位放长假,工资怎么算
你好,我想问下:我们单位放长假,工资怎么算,一个月都不上班,保险怎么算,能具体点说说么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2-18 14:09:21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支付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您也可拨打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咨询中心电话12333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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