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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5215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3-02-24 12:50:07
独生子女费怎样领取
我明年就从烟台港务局退休。1.请问独生子女费怎样领取?我是70年参加工作的能取多少?2.住房公积金与房贴又怎样领取?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2-25 11:21:17

您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住房公积金与房贴领取问题不属于人口计生委职能范围,请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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