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218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3-02-26 16:51:19
我们退休了独生子女费没有人管
我是牟平开发区;户口在开发区派出所;我们退休了独生子女费没有人管;企业和农村的都有;就我们没有地方管;请问我们去找谁找什么单位、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2-28 16:19:58

您好,感谢您对妇联的信任。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单位拒绝支付的,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进行诉讼解决。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