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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233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3-03-04 11:46:16
独生子女养老费何时给我们?
我是原牟平发动机厂的职工,企业早已倒闭,我已退休多年,根据省·市的有关文件,这个养老金也该发给我们了,我们找了多个政府部门,不是往外推,就是让我们等,我们也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日,请烟台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帮我们解决。谢谢!(请不要转到牟平计生委,他们不给办)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3-05 10:17:17

您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若还有疑问,请咨询市人口计生委,电话:62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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