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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5347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3-04-27 08:53:44
交警二大队随意贴罚单
二大队警察同志,请问幸福海港医院南边这条路是什么路?找半天也没找着路名?,这条路没有任何交通标线跟任何禁停标志,往东是一条没有完全修通小路,傍晚这条路三分之一被商贩占领!我每次下班就靠路边停一下买点菜,停车的地方而且是完全不耽误车辆行驶,你要是不让停车请立个禁停标志,每天大量的车都停在这你们贴着罚单是不是挺爽的啊???我们不是差钱,但是给你们这样贴罚单作为纳税人我们不服!!!!我们会继续向有关部门反应的,请人性执法,别忘了是谁赋予了你们权利!!!!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5-16 08:39:36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你的离开车辆买菜的行为违反了此规定,理应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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