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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449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3-06-17 20:34:17
市教育局办公楼保洁管理问题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楼 管室内保洁的主任经常以各种理由辞退用工人员,招聘来的人,基本工作不到3天就以各种理由辞退(工作少于7天不给工资;不满一个月,双休日的工资扣除),且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还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工资。(月给予的工资远远低于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希望教育局有关部门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严厉查处!!!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7-03 10:41:09

您好!教育局办公楼的室内外保洁工作是委托物业公司具体负责的,保洁人员的管理、招聘以及工资发放等都由物业公司负责,教育局无权处理。您所说的管室内保洁的主任也是物业公司的人员,并非教育局内部人员。建议您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感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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