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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5574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李若俭     提问时间:2013-08-27 12:30:27
法律咨询
保险代理合同书第一条最后一句话是加黑字体,内容是:本合同的订立并不直接或间接地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享有以下权利:3.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参加以激励展业意愿及提升业务技能为目的的各项培训(包括以会议形式举办的培训)及早、夕会等;
公司要求我们代理人周一至周五每天打指纹上班,如果不打指纹每天扣20元钱。我想请问一下老师,这合理合法吗?我认为,既然不直接或间接地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就不应该要求我们每天出席早会,更不应该因为我们不打指纹出席早会而扣钱。请老师给做解答与分析。请把解答结果发至我的邮箱 kj984lrj@sina.com 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9-03 12:37:32

你好!即使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代理合同是双方自愿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甲乙双方就应该按协议履行义务,享受权利,乙方也应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因此,单位要求出席早会,并无不合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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