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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591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3-09-04 17:37:44
尽快拆除那道堵心的墙!
在水一方洗浴城北面原来是一个停车场,可以停放近30辆车,前几天市政部门将原来停车场地面换成了水泥道板砖,但原来停车场的出口却被垒起30多公分的砖墙,车辆无法进入,在此停放的机动车只能见缝插针或停在道路两边,整个小区变成了一个大停车场,甚至消防通道也完全被赌赛,造成巨大安全隐患。听居委会说这里要改为"休闲场地",对此广大居民反响强烈。为什么使用了六七年的停车场突然要变为"休闲场地"?而与此"休闲场地"一楼之隔的楼南面已经有一个面积相当的安装有健身器材的休闲场地,再建一个"休闲场地"目的何在?
这些年随着私家车不断激增,老城区停车难问题日渐凸显,我们注意到,前不久市住建局领导在"面对面话环境,心连心促发展"座谈会上发言指出:老城区寸土寸金,但再难也要在老城区挤出地方建停车场,以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今年在市府、华茂小区旧城改造中插建停车位700个。可见市政府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决心和信心。
很显然,我们小区这种拆了东墙补西墙的形象工程是有悖政策、有违民心的。我们认为即使确有必要建"休闲场地",也必须首先解决停车的问题,绝不能让这些车"无家可归"。希望有关部门能顺应群众需求,以求真的态度,务实的行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多为社区居民做点好事、实事。
答复:您好,您所反映的地址其产权属于塔山集团,因为社区缺少文化活动场所经办事处与塔山集团协商,将该处用作居民的休闲活动场所,后因地面破损等硬件环境因素,大部分居民不再去进行活动,部分车辆开始停放在于此处,所以此处并非停车场,本身就是为居民提供的休闲场所。近期相关部门对该活动场所进行了修缮,大部分居民表示赞同,对于部分停车的住户社区督促其别处停放,不得占用居民的休闲活动场所。您若对问题仍有异议,可以到街道或社区进行协商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没必要探讨这里究竟是不是停车场,因为老城区规划建设过程中就没考虑过停车场的问题,正因为此,近几年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才想方设法的采取补救措施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既然“大部分居民不再去进行活动,部分车辆开始停放在此处”,那就该尊重既成事实,要不让这些车停哪儿?“督促其别处停放,不得占用居民的休闲活动场所”这话说得太不负责任了!这哪儿是社区管理者说的话?再说,南面不是已经有一个休闲场所了吗?如果休闲场所真的不够用,倒可以考虑拆除桥下那个“广告美术公司”的违章建筑,桥涵下面的空间是被政府征用的土地,肯定不归属于任何一个公司,那里很适合做休闲场所,保证“大部分居民表示赞同”。如果暂时拆不了违章建筑,那就也别拿“大部分居民“出气,可以考虑让休闲场所为停车场让让路,让出消防通道和生命通道,道路畅通了,“大部分居民”的心也会畅通!
我们翡翠路120户居民真诚希望社区管理部门能顺应群众需求,以求真的态度,务实的行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大部分居民”办好这件事儿,尽快拆除那道堵心的墙。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9-05 08:23:50

感谢你的支持!请你拨打96110,记者将会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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