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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653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3-10-08 23:21:30
开发区起点电子公司不支付加班费
本人就业于烟台开发区起点电子有限公司,从2013年9月12日入职到2013年10月8日,不足一个月时间内,被公司强迫免费义务加班3次,前两次各多加一个小时班,第三次加班到19点30分,计入考勤的只有7.5小时正常班。总计5个小时加班费。每次公司给出的原因都是生产线没有完成当日产量。而产线责任人却没有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停滞状况进行有效处理,只一味采取催促、威胁甚至辱骂员工、取消休息时间等措施来跟进产出。产线基层员工有14名,屡次看到其他线别的员工按时下班,自己却要继续没有酬劳的劳作,内心愤懑溢于言表却无计可施。恳请相关部门以与重视和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受伤的心灵需要您的安抚。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10-14 10:40:11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若您认为该单位强迫劳动,可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若该单位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未依法向您支付加班工资,可直接到开发区劳动监察处投诉,地址:开发区行政中心447房间,电话639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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