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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5660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3-10-14 09:39:40
外地二手车过户事项
支队领导您好;十月九日咨询买外地二手车到烟台过户事宜编号为56540至到现在不见答复;难道这问题挺难回答吗、如果回答不了也可告诉一声;我们可直接去有关部门咨询,谢谢了。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10-15 16:37:21

你好,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意见,自2011年11月1日起规定如下:凡是从事过出租客运及各类营运客运车辆或注册登记满3年的各类货运车辆和注册登记满5年的其它车辆,禁止转入我市。
2013年8月12日始,对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转入我市的在用机动车,应达到国IV阶段排放标准,须经环保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将其出具的《外地转入机动车排放标准审核单》第三联存入机动车档案,受理转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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