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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5772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1-02 09:30:11
14年8月生人请问怎么报销
5年龄单位保险13年8月停12月又重交,14年8月生人请问怎么报销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1-07 13:44:48

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93号省政府令)和《烟台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123号市政府令)的规定,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满一年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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