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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5800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1-14 18:53:18
上夼东路89号楼停暖4天
2014年1月11日,89号楼的暖气进水管和出水管坏了,华阳热力公司收取每户60元维修好;又说是暖气主管道漏水,维修预算3500元,又要每户交钱。不交钱不给维修供暖。请问:1、暖气主管道漏水维修应该住户负担吗?2、停暖期间的暖气费用应该退还给各住户吗?
上夼东路89号楼是老楼,上有94岁老人,下有2岁小孩。恳请尽快供暖。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1-15 14:44:24

您好,经落实,该单元漏水暖气主管道为阀门井以后用热设施。根据《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从热源(厂、站)至居民用户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为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和保养;其余为用热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保养。华阳热电公司在维修的过程中,又发现多处漏点。因管道使用年限已超保修期,产生费用需由用户承担。建议该单元用户积极与供热公司协商,交纳维修费用。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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