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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802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1-16 13:25:58
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徇私枉法
尊敬的首长、领导同志们
恭请御阅恭请关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放弃职责、徇私枉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拒不受理案件,包庇牟平区国资局局长与该村前任书记等人私分罚没物品一千余万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国家声誉,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司法公正、勤政廉洁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恭请关注控告人的血泪控诉。优酷点击《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你的柔情我不懂,大家评理》《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白脸包公查案为何无结果》《烟台市牟平区腐败的力量有多大》《烟台市牟平区国资局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在装》《烟台市牟平区国资局为何拿烫手山芋当成宝》在线播放.
控告申诉状

控告人:张书卿 女 62岁 汉族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沿河路787号附34号 身份证号370631195307220045
控告人:孙燕燕 女 36岁 汉族 住址同上
身份证号 370631197911045027
控告人:张志绪 男 37岁 汉族 住址同上 身份证号370631197811010038 电话13255450808 15589557749
被控告方: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曲文波、孙胜凛、烟台市牟平区国资局于善利、苏在德及主要、重要责任人相关领导,烟台市牟平区文化街道山西头村前任书记张道范
请求事项
依《刑法》三百九十六、三百九十七、四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依法追究被控告方相关领导主要、重要责任人及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我们依《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多次向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反应烟台市牟平区国资局局长严重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并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拒不受理案件优酷点击《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你的柔情我不懂,大家评理》《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白脸包公查案为何无结果》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村文化街道山西头村前任书记张道范在没有政府相关部门合法批文的情况下假借村大龄青年建房的名义非自己非法搞房产开发非法破坏该村基本农田违章建商品别墅24栋,经村民举报 2011年3月5日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牟平分局对该村违法建设进行处罚对24栋违法建筑予以没收并依法对罚没收建筑物移交牟平区国资局,依财政部《关于重申国家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的通知》和《关于罚没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建筑没收后属于国有资产严谨任何单位和个人施工、买卖。该前任村书记张道范却一直施工,竣工后并私下高价出售(单2011年12月就卖出收得487万)从中获利一千二百余万。2013年3月4日烟台电视台跟踪报道该没收建筑该前任村书记还继续买卖并有住户已经入住。优酷点击《烟台市牟平区腐败的力量有多大》在线播放。我们依《关于重申国家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的通知》《关于罚没财务管理办法》多次向牟平区国资局局长于善利、苏在德反映反映该村前任书记张道范非法倒卖国有资产的违法事实而牟平区国资局不给处理并找各种理由包庇该村书记的违法犯罪事实,称有政府官员参与不好出理,难道政府官员就可以私分国有资产?法律难道只是给我们老百姓定的?优酷点击《烟台市牟平区国资局为何拿烫手山芋当成宝》被非法倒卖的别墅不但不依法清退(2013年5月12日已经贴了清退公告至今也没依法清退),反而非法倒卖国有资产的非法所得也不予追缴更不向公安机关移交依法追究张道范的法律责任,牟平区国资局管理国的有资产被大肆非法倒卖不闻不问,非法所得也不予追缴,造成国有资产一千余万严重流失。优酷点击《烟台市牟平区国资局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在装》不但严重违反了《关于罚没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也严重构成渎职,依《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十二条《刑法》第四百零二条已经严重构成犯罪,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为何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拒不受理案件?他们整天替别人清理门户,大家看看他们自己的门户是否也该清理一下?让牟平区检察院的工作更合法、公开、透明?让牟平区检察院成为反腐、渎职工作的基石而不是绊脚石。我们希望这个案件牟平区检察院能依法给我们一个合法、合理的说法并书面告知。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6-20 16:50:57

您好,您的材料已转相关部门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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