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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5806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李先生     提问时间:2014-01-18 21:48:26
房屋维修基金交房时交还是办证时交
2013年我在牟平慢城宁海买了一套房子,近期交房,开发商要求交了维修基金才给钥匙,而房产证哪年能办不知道。2010年我在烟台金象泰温馨家园买了一套房子,2012年交房时,只交物业费就给了钥匙。2013年8月办理房产证时才交的维修基金。而慢城把基金提前收了挪用。牟平房管局有关领导能否给个说法?还是烟台市有关部门确有文件规定,交房时必须先交维修基金才能交房?试问我们交房时可不可以不交,等办证时再交?代收?挪用?变相借款?急盼答复。解决不了,我们可以通过市长微博解决。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1-22 15:41:36

您好:按照《烟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按规定标准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至代交的开发建设单位。具体情况还要看您与开发商签定的购房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谢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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