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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815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1-28 17:53:10
裕顺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
烟台幸福中路裕顺嘉园小区的春光物业公司多年来一直将电费和物业费捆绑收取,严重违反物业法,业主对此十分反感。望住建局领导过问此事。

答复: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请您具体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咨询。谢谢![WY]
尊敬的领导,裕顺家园业主委员会已于2013年5月26日集体辞职了,现在的裕顺家园没有实际的业主委员会。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2-27 10:47:36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问题,请您具体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反映咨询,《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谢谢![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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