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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822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2-09 16:52:51
教师与辅导班联合办学
莱阳九中高三文科班班主任李某某(15318631983)与莱阳宏午辅导班联合办学,强迫学生正月初八到宏午交费学习,上课理由是全部是学生自己的任科老师上,授课内容开学后不再讲了,上课时间是白天晚上都讲课,到晚上十点,完全不顾忌学生消化不了太多内容。一味为赚钱而赶课加点。请局领导重视严肃处理这种恶劣行径。不要重复以往的“专门成立调查小组,查无此事,感谢参与”而不了了知。我们拍下了上课教师的图片可提供。宏午地址是:莱阳中古城幼儿园楼上(古城居民委员会入口处楼上)招生电话是13864510002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2-14 11:39:13

您好!莱阳教体局严禁任何学校和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更不准教师直接参与有偿补习。经调查,该处无师生上课。感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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