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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864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3-14 13:18:45
退休一次性的独生子女费
我以前是国营企业丝织厂,企业倒闭后,到啦烟台装饰大厦,企业有倒闭啦,今年我也退休啦,可是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费,莱山计生委,说是不归他们管,因为我们是市里企业,找芝罘区计生委说是你在莱山区退休应该有莱山区解决,这皮球一踢就是五年。到现在没有说法,莱山计生委说是像我这样情况有几百人,都属于三不管,要等,可是等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请示领导尽快给与解决。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3-17 11:48:14

您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烟台市针对独生子女父母失业后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事宜,对芝罘区范围内的从市属企业失业后挂档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市国资委筹资进行了解决;从芝罘区的区属企业失业后挂档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由芝罘区进行了解决。其它县市区正在陆续开展中此项工作。
按照隶属关系,从省属、中央直属企业失业后挂档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其原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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