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反馈 编号:5870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3-19 16:41:37
夹河养鸡场拖欠职工工资何时给解决
我们是山东省烟台市原夹河养鸡厂职工,2001年8月底因为毗邻的一所学校要升办高职,烟台市政府决定将夹河养鸡厂归并烟台农校并征用养鸡场的土地扩建校舍.这样我们养鸡场的职工就下岗了,在企业归并之前夹河养鸡场拖欠职工480余万元工资款,烟台市政府向夹河养鸡场的职工承诺:这部分拖欠工资由烟台市财政在三年内给予解决,但是到现在市政府的承诺还没有兑现现在政府已经把我们原夹河养鸡场占有的300多亩土地卖给了开放商,开发商正在拆迁盖新房子。在原夹河养鸡场有房子的职工、租房的职工和无房有户口的都开始补发拖欠的工资,唯独不给我们在外面没房子的职工工资,政府说是补发的是房屋补偿款,可是家家户户发的不一样,都是按照拖欠的工资额来补发的,拆迁小组也说是补发的是拖欠的工资,让我们去找烟台市政府,可是烟台市政府就是不给我们,拿我们没有房子来敷衍我们。但是地是鸡场的,我们是鸡场的职工,既然政府卖了地,拖欠我们的工资不管什么时间以什么理由都要还。政府应该一视同仁,
农民工的工资国家都不允许拖欠,政府却拖欠我们的。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4-03 09:33:05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您反映的问题已过劳动监察案件受理时效期,可向该单位的主管部门反映。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