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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5877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万光观海     提问时间:2014-03-24 12:28:20
万光城建乱盖乱建谁能管!
2011年,万光城建曾动过万光观海花园将业主会所加层、继续扩大其办公用房的念头,在业主的强烈抗议下,没有得逞。最近又在勘察策划加层之事。请规划局领导为民作主!

强烈抗议万光城建将非法占用的会所私自加层
《物权法(草案)》第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会所归谁所有,要看谁能向别人公示产权证。如果谁也不能,那就是全体产权人的。
会所所有权属于“有限制所有权”,开发商因会所所有权衍生的一切权利必须体现会所的配套服务功能,不能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性质。否则,开发商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万光城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规定,私自将没有产权的万光观海花园会所占为己有,变成公司的办公大楼。而且不给广大业主租金。违法行为长达6年之久。
最近,万光又准备私自加盖会所,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现在已经找人勘测规划,并扬言只要盖好就能办出产权。无视国家的法律规定。严重损害了1号、5号、6号楼广大业主的通风、采光、日照权。另外,广大业主当初买的就是海景房,现在将会所加层,业主们的海景房将有名无实,房屋价值大大缩水。
我们强烈要求开发商搬出违法占用的会所大楼,决不允许加盖一厘米的建筑物在会所楼顶。否则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在无德开发商已经开始砸楼顶,准备违法建筑了。请领导重视起来。不要发生流血事故。如果执法部门不为民做主,我们所有业主将一告到底,绝不妥协。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3-26 13:09:43

您好,违章建筑请向规划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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