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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889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3-31 11:09:12
2001年以前拖欠的工资款上那去了
我们是夹河养鸡场无房户职工,2001年单位与农校兼并,在兼并之前拖欠的工资款没有补发。2014年单位家属楼要规划,需要有房户拆迁)有房户、和户籍在单位的职工提出要补发拖欠的工资,年前找到了兼并的农校,农校财务把这些年拖欠我们所有职工的工资都算好了,提供了我们单位职工的所有拖欠人名单。工资款和拖欠人员名单都移交给只楚街道代办。只楚街道代办的结果是:有房户、户籍在单位的补发了拖欠的工资款,无房户没有补发,请市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我们无房户、户籍没在单位的职工工资款那里去了!!!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4-03 09:32:16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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