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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5898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4-08 09:25:48
拖欠工资款那去了?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校区)“烟台农校兼并的夹河养鸡场拖欠工资款”
我们是烟台夹河养鸡场的职工,单位与农大兼并,拖欠我们的工资款没有补发,2013年市里统一规划,鸡场家属楼划在规划拆迁范围之内,年底我们单位职工组织人员去农校找拖欠的工资款,学校财务科把拖欠我们的工资款给算好了,欠发职工名单跟工资款都移交给只楚街道,只楚街道又移交给了开发商,单位有房户和户籍在单位的职工大部分都领到补发的工资款。无房户没有补发。开发商告诉我们补的钱是房屋拆迁补偿。为什么补发的形式不一样,不安平方补发?有一户补两个人的,还有一户一分钱也不补。最终补发的形式还是安月工资欠发多少给补发的。请局领导给我们主持公道,不管是补得什么钱,房子最终是建在我们鸡场的土地上,只要是鸡场的职工都应该有份吧,为什么有的补?有的不补?这样对待我们无房户不公平,单位拖欠我们的工资款上哪去了?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4-21 15:49:53

您好!针对您的疑问,回复如下:
一、关于“拖欠工资款”问题”
烟台市人民政府在2008年3月31日“关于原烟台市夹河养鸡场退休和失业职工上访问题的答复意见”中已给予答复。
二、关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2013年11月,只楚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来到学校,提出为促进原夹河鸡场家属楼顺利拆迁,经与开发商协商,计划给予拆迁户额外补偿,希望学校能提供原夹河鸡场人员1998年1月至2001年6月的档案工资和实发工资数。学校本着为原夹河鸡场职工利益负责的态度,组织原夹河鸡场政工人员和财务人员对原夹河鸡场职工的档案工资和实发工资进行了核算,并将数据提供给了只楚街道办事处。具体补偿办法和数额由只楚街道办事处确定,与学校无关。
感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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