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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5971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杜永兰     提问时间:2014-04-22 20:45:25
关于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补助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下岗职工退休后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必须是烟台市属企业才有,而其他性质的没有?难道当初其他性质的职工计划生育烟台市不管吗可以生二胎吗?请回答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4-23 15:50:04

您好,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中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就是说,未违反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职工,在退休后均享受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补助金由退休时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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