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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008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5-10 13:21:51
生育保险新政策如何保障我们的权益
本人自2013年1月份至2014年3月份一直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在2013年12月8日生下一男孩,可在出院后被告知不能报销,对方理由是我不够连续缴费1年,试问一下这个保险是按月算呢还是按天算呢?好吧,就算现在不给我报销,我想请问一下人力资源局打算怎么处理我们这帮在没有被通知的情况下已生育妇女?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5-19 15:01:15

您好!我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前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方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如还有疑问可直接咨询我们生育科电话:663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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