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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019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5-15 10:21:33
小孩落户口的问题
我到南大街派出所給小孩落户口,工作人员要父母双方必须都到才給办理,我单方去,办不妥。男方在外地工作回来不方便,假如是出国打工,是不是要等几年后才能办成?南大街派出所工作人员这种办事程序该不该有?必须要男方回来签字,带上结婚证,才能落户口。(我是晚婚晚育,在外地生的小孩就这一个,没办准生证,其它证件齐全)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5-16 11:44:01

您好,根据山东省公安厅鲁公通【2014】74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超过1周岁申报出生登记的婴幼儿,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其父母申请、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结婚证(非婚生不需提供)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诉求人如对此有疑问。可拨打我局户政科电话:622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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